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

神與少許的詩-讀尼爾.蓋曼《美國眾神》

神與少許的詩-讀尼爾.蓋曼《美國眾神》

故事從哪裡開始好看?如果要問我,那就是從某個插敘開始-故事裡那個來自阿曼的中東男子對紐約滿口抱怨,一番城市體驗之情感震撼後,搭上該是老鄉開的計程車,卻意外看見司機墨鏡後的眼睛-那是一簇燃燒的火焰-然後男人說起了自己祖母幼年時看見火神之類神祉的故事,這位前任天神,如今是流落異鄉的中東籍司機有一搭沒一搭應聲,然後說欸某些地方某些時年他們確實過得比較好,但那一切都過去了。如今他已經流落異鄉BALABALA(「我想逃離這裡」神祇在說完那個客人把大便留在後座的倒楣事兒後不無感愾的說),男人最後留下了他的住房號碼。那一個晚上,他們上床,第二天,男人發現,它的行李,還有護照、歸國機票都不見了,剩下一張長的不太像自己,卻也不太像昨天那位流浪天神老兄的大頭照身分證明,然後他認命的套上外套,走向他之後在城市的命運。老實說這忽然插入的支線橋段實在太貼近,貼近我們熟習得這座城市,灰敗的身體、像牆壁一樣灰濛濛的人或像人一樣灰濛濛的牆、陌生客、潛藏的耀眼的身分(那麼光華燦爛一如從蒙垢的披髮中抖出祖傳寶石)、豔遇、騙局、身分的互換……這一切完全符合這座城市流行之小報邊欄新聞元素的內容,只是裡頭有兩個男人,其中一個還是流落異鄉的神祇。轟-像六零年代魔術秀那種誇耀的地上猛然炸出一團灰煙然後有巨漢或美女現身其中的把戲,只是一切全都不對盤了,神明的現身是在車流中的計程車上,他沒有如傳說裡頭說的那樣給了你什麼,反而奪走了什麼-嘿!老兄我現在可以回家了-想像火神那麼瀟灑拍拍牛仔褲用手指點燃事後煙,凝視著床上睡懵了的倒楣鬼,然後換了身分潛逃離境。最乾淨也不過是,最悲傷不過如此。

小說也描述了我們親愛的男主角-影子-流落到某個模仿埃及開羅的小鎮,當上葬儀社靈車司機,等待他的雇主跟他會面(那真是黑的不能在黑的故事,開葬儀社的埃及眾神,大段大段像是專業解剖教科書頁上化現摘下來的動作敘述,然後他們穿黑西裝,有一雙無感的黑眼睛,等人死,等把人剖開,等一切結束,等等。)

我覺得那些段落都好美,黑到底了,有一種悍與蠻勁,沒有什麼事不可能發生。死或逃。離開與移動。那麼像,用神祇的故事,說我們,我們的故事。

小說建立於一個絕妙的設想,搞不好那是最能反映美國作為移民大國與種族融爐的譬喻也說不定。當這些移民者帶著他們的信仰,或自願或不甘願,來到這片新土地,他們祈求或得慰勉或不得呼應,然後他們茁壯,或就此消失了,人不見了,那麼他們帶來的神呢?新土地的舊神,新土地的舊神,新土地的舊神,再呼喊一次也許不如說新土地的舊神們(神可以加複數嗎?),人多了,神也多了,人變少了,神卻不見得少。人或可消滅,可遷移,但帶來的神呢?老去的被人遺棄的神在紅土地上四顧茫然,他們逐漸衰老、變髒亂變得世故而滿腹牢騷,變得像人(但將永遠不是),而新土地上出現新時代,還會有更新的神出現,他們終有一天會彼此意識到對方,誰在誰不在,誰被需要誰不被需要,誰過得好誰過得更好,於是他們對抗。

核心的概念讓人讚嘆,但越到小說後半,我時有迷惑,神從天上被打到地下,有欲有恨,少智少愛,越到小說尾巴「神」便越像徒有力量而五欲糾結之「類人」,或像希臘羅馬神話中那些讓愛慾操縱以行大能的奧林匹斯山上神祇(但其中的愛慾糾纏遠遠不及),關於「神」的描述似乎剩下「具備遭越凡人」力量這點,那樣的故事,寫到後來也就索然了讓人不免有不過是另一部漫畫公司筆下《X-Man》的故事,不過是彼此組團對抗的特異功能人士換作印度神歐洲神中國神明對決新時代電視電腦……

如何補足其中的神話感呢?讓小說重新變得矇矓而具備神秘特質?小說作者聰穎的,以詩質化的語言取代神祕學,讓主人翁影子作夢,在影子的夢裡(影子也會作夢喔!),牛頭人燒火一邊說古老的箴言,那美好的像是詩一般,類詩般的句子使小說中神祕的那一部分(神的存在、古老的力量)變得美麗而充滿鄉愁,詩的費解與景深替這些有力無「神」的神祉們扳回一城,讓小說裡頭的神祉們在敘述上忽然又有了力量。或著,無關於美國也非觀眾神,但是,詩也許是這個世界上最接近神的事物呢!

書名:《美國眾神》American Gods
作者:尼爾.蓋曼 Neil Gaiman
譯者:陳瀅如、陳敬旻
出版:繆思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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