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都很好。」亞蘇拉緩緩說道。「但是心更好。因為那些神就是從我們的心裡出來的,而他們也應該回到我們的心裡……」(p.345)
過去人們造神解釋未知事物,或將複雜難解的欲望/動機具體化。創造名稱之餘,羅織故事使神祇與人相似,又矛盾的賦予其力量或魔法。他們的地位在人類既親且懼的心理下時高時低。神祇的作用美其名為精神之寄託,換一種角度觀看未必不是人類推託渾沌或罪衍的高級藉口。
許多窮盡一生鑽研知識的學者,越是研究越是相信神的存在,一切現象產生的源頭是如此奧妙難解,似乎真有未知力量操縱。但對於一般民眾而言,目前已知的知識即足以解釋早前依憑神祇而生的那些未知:打雷和閃電與雷公電母無關,月亮也不再有割人耳朵的魔力;至於人性罪惡的部份呢,萬惡金錢早已取代梅菲斯特的誘惑。
因此舊神漸漸被遺忘。
這些式微的神祇和一般故事創作不同,不論是解釋未知或推託罪惡,他們的骨血由先民文化灌溉,是我們的風俗、價值、民族的共同記憶,是「根」的具體呈現。難道那些古老的美好與邪惡面對科技列車,連補票的機會也沒有嗎?
於是在《美國眾神》裡,舊神有了動作,他們卯上科技、媒體……等等新神,一爭生存席位。
新大陸裡,人們拋棄原鄉信仰,舊神流離顛沛,以殯葬、計程車或詐欺維生。讓神祇淪落至此,這樣的罪或許不及縱慾之城索多瑪,難道不應受點懲罰?眾神的力量雖然消退,對付人類仍綽綽有餘。何以他們的反撲不是失去信仰的人類而是算是自家人的新神?
這樣弔詭的行為與雲門舞作《九歌》中,扮演神的舞者腳不落地,全靠其他舞者支撐的情形類似。天下間的神擁有同樣的悲哀──被創造。
所以他們彼此互毆了。如果說創作必定反應作者性格,互毆的行為鐵定是最佳代表,為生存/利益上演全武行,不論是血淋淋或是勾心鬥角,版本多到我們聽都不想聽。
從互毆的行為聯想到人類並不是尼爾蓋曼最殘酷的描寫,互毆的肇因才真正是「慘絕神寰」。捍衛地位與尊嚴的決戰付出的代價成為陰謀者的食糧,而策劃一切的正是「眾神之父」。當「創造者」造出的「創造者」都能輕易背棄自己的造物時,為於最高創造階層的人類的心態不需特別著墨也能想見。
主角影子說:「我們不需任何人相信我們,我們只是無論如何都要繼續前進,我們就是這樣。」(p.446)一語道破人類的企圖與自負。
影子是眾神之父奧丁的兒子,這樣的身分美其名為「半神」,實際上也是「半人」。由於身分尷尬,影子較一般人類更易受到神的影響,非照著神的規則走不可;在人類社群中,他格格不入,妻子常「感受不到他活著」,得用假身分才能自然與人相處。也只有不屬於任何一方,影子種種光怪陸離的事件表現的十足冷靜,透過他的視點,有利於我們對故事的拆解與思考。
在譴責與感嘆外,書中還刻劃了第一批移民對原鄉信仰的尊崇,如何以堅韌的意志熬過惡劣環境。最有趣的是中東業務到紐約推銷產品的段落,處處碰壁的他遇上失勢神祇,意外發展出新思維。今昔故事對比,到異鄉奮鬥總是不易,神祇一直是人們最有力的精神寄託。
我覺得《美國眾神》的基調還是溫暖的,利益背叛依然無法掩蓋信任與關懷。雖然我們不常記得眾神,祂們始終沒忘卻忍不住要互毆一下的我們,因為祂們從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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