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

回歸文字的世界──讀《Re_沒有代表作》

我自認是和「設計」二字是無緣的,一方面是自覺沒有美感(我有時會偏好俗不可耐之物),二方面是,我有點厭惡用直覺判斷的、沒有準則的比較結果(喜歡這個?為啥?說不上來,但就是感覺比較好)。因為讀書會的選書,我第一次翻開設計師的作品集。

結果還是目不轉睛地盯著每「字」每「句」。

CD Package、Lyrics booklet、Poster、DM、Book cover、Flyer……每一種type of work都蘊含獨特的意念,不過我最注意的還是Logotype,因為最貼近我的還是文字。字體、字級、排列方式,甚至是圖像化的文字……當追求文字藝術到某種等級,那些文字就融入成為圖像的一部分,一同成為美感的評判標的。如同書中的〈寫與看〉所言:漂亮的字讓人愛不釋手,漂亮的字看得到得不到最美。

所以(或該說「然而」?),雖然本書的圖像頁數多出好幾倍,但在閱讀時,我反而放比較多心思在文字上,那十四篇中英對照的散文,我細細咀嚼,對於圖像則是驚鴻一瞥,卻留心於圖像旁邊的說明文字。

對我來說,比起文字,圖像能給予的資訊與衝擊性的確較為強烈,觀看者接受資訊也很方便,卻也因此延伸美感的幅度,變得更為複雜。

雖然〈那些跟學校無關的事例如〉這篇文章開頭就說:「不會有人再問你設計說明。那些曾經浮誇意象的陳腔濫調、強說愁為自己作品說好話的字眼總是離題……」但對於一個設計白痴(或說初學者)來說,在看到無法理解,甚至想批評的作品時,若能看到創作者自己的說法(儘管內容是為自己的抗辯),其實是可以獲得一些不同思維的。有時候「不喜歡」往往出自一種思考僵化形成的茫然。

是故我不習慣批評,因為會凸顯出自己的腦袋陷入死胡同。

提到裝禎,一些人對於本書頗有微詞:細小的文字,容易折損的便利貼,小紙包大紙不便於取放,騎馬釘讓書籍結構變得脆弱……似乎反映了一點:美感與實用性很難兩全。有設計師選擇取兩者的平衡之最大值,也有人選擇顧此失彼(這句不太精確,應該說絲毫不管副體的死活,只求呈現主體的最大價值),就「設計」這方面而言,我看不出哪種作法才是最佳,只要不要落得毫無實用性又醜陋便可。

是的,我看不出來,而且這比文字還要經過時代考驗。就像〈不開心〉所提到對菸盒警告標示的批評,雖然我在閱讀這段時頻頻點頭稱是,但十年前或十年後,我或是其他人,說不定會對這些圖案感到新奇或懷舊──潮流的演進比文字還要快速,我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還是回到純粹文字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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