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戲即生活──讀《嬉戲》

我很少看社論文章,對我而言,社會是一個因果連結的集合體,要從一個單一事件抽出幾個概念去分析,很難不失之偏頗。是故我拒絕深入下去,僅單純從表象看事物。這樣可以活得單純,卻也失去多元思考的機會。

不過讀了《嬉戲》後,多少可以體會這樣的生活方式。

《嬉戲》由十二篇散文集結而成,作者擷取生活中的諸事(泰半與影像有關)為引,探究隱藏於表象底下的思維。紀蔚然以不甚典雅(但有修辭──依照他的說法)的文字,以「戲」為例解說背後的意識形態,或戲謔或嚴肅,或嘲諷或自省,使讀者看到「戲」所要給觀眾看的之餘,也能靜心思考「戲」沒表現出來的部分。作者不僅演戲(扮演生活中的角色)、看戲(觀察生活中的現象),同時也說戲(論述那些現象)。

以「戲」為器,談的卻是生活。

於是,作者化身為他時常扮演的Archie Bunker──某情境喜劇一位愛發牢騷,有些犬儒的角色。他對某個看似稀鬆平常的事物(或影像)大放厥詞、明嘲暗諷,雖不免尖酸刻薄,卻也讓耽溺於表象的觀眾們,有了一種跳脫框架的思索,當然,前提是自己不在作者嘲諷的目標裡,至少得「用力」置身事外。

舉例來說,007電影表面上是要凸顯主角的英勇魅力,作者卻告訴你:「該系列真正的致命吸力不在於主角,而是它的壞蛋。」並根據系列反派的分析,歸結出製片組內心根深蒂固的白人優越傾向。

對以娛樂為取向的觀眾,可以說他想過了頭,至於其他一一點出的生活「真相」或許也並非如此嚴重,但這是一種生活技能,使我們在隨波逐流之餘,對媒體的文化呈現至少不那麼囫圇吞棗、全盤接收。

就像作者在〈演員與反智〉一文所言:「反智不是無智,演員面對文本仍須具有起碼的分析能力。」我們身為生活中的演員,在按照劇本行動(倘若真存在一個天神撰寫劇本的話)之餘,不妨想想這齣「戲」背後的意義為何──雖然想了你還是得照著演,卻可以演得更有聲有色。

經由十二篇文章的反芻與思索,書末還附帶一齣具荒謬色彩的劇本《Who-Ga-Sha-Ga》。若未經前文洗禮,我或許會以為本戲宗旨是如同劇名所言的「胡搞瞎搞」,然而劇中太多段落被前文引用舉例,讀者可以清楚明瞭該段落背後的意義,使得整齣劇變得像是許多思想的集合體,一個作者對於「生活體驗」的巨大團塊。

不過這麼認為的我,或許也只是看見「作者想讓我看到的」吧!也或許不要想太多,直接隨著劇情一同哈哈大笑便可。當讀者身為看戲人時,本來就有選擇如何解讀的權利──用一句話來說,就是「隨你高興」。

畢竟人還是得心存「高興」,才能更有效去看待生活中的「嬉鬧」與「戲言」,於自身有所裨益,盡情「嬉戲」吧。

這本應該是我近一年來最喜歡的讀書會選書,改天要好好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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